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人是誰,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一、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人是誰,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人是誰,應當根據(jù)不同情況來判斷,如果說是原告為了達到自己的訴訟主張的目的,那么是可以由原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當然了,對于被告來說的話,那么也是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從而達到反駁對方的目的,這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官所允許的一種情況。
二、申請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是什么,具體是怎么規(guī)定的
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包括該證人是具備作證的能力,以及該案件的確需要證人出庭作證,而且該鎮(zhèn)人想要出庭作證,但是同時沒有參與到其他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證人出庭作證必須要準備好相關的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必須要如實作證,不能夠虛假作證。
三、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限
出庭作證的條件1、證人出庭做正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為了督促證人誠實作證,法律對于作偽證設定了相應的不利后果。證人、鑒定人作偽證的,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一狂第二項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證人出庭作證是,法院應將以上告知該證人。
2、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應審查證人的作證能力,必要時可以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交由有關部門鑒定。
3、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
4、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第73條規(guī)定,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72條
[2]《民事訴訟法》 第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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