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的判定標準與判決時間
一、污染環境罪怎么判判多久,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存在污染環境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節較輕的,也可以判處拘役,但是有時間限制,要在1~6個月之間。
二、嚴重污染環境罪判多少年,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1、犯污染環境罪,一般犯罪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有法定加重情節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污染環境罪的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單位犯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污染環境罪的,應當實行“雙罰制”,即對該單位判處罰金,同時還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條的規定處罰。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三百三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三百四十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三百三十八條
四、污染環境罪如何量刑,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對犯污染環境罪的人的量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加重情形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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