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沒有下來,違約金怎么算?
一、房產證沒下來,違約金怎么算?
違約金的計算往往依據雙方所簽署的協議之約定,當違約方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時,法院可以根據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予以執行。通常,雙方可以明確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也可以約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種情況,往往給當事人雙方甚至法院帶來困難,即,當違約金按照逾期期限來計算時,其起止期限難以確定,比如,雙方約定逾期付款時,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每日30元,違約金總額等于30乘以遲延天數,顯然,遲延天數的確定成為問題的關鍵。本文將分情況討論該問題。法院執行過程中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執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如果執行依據即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確定了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則依據該日期計算違約金數額。2、執行依據中確定違約金計算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時,分兩種情況對待如果被執行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義務,違約金截止日期為實際履行之日,即實際給付之日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履行被強制執行,違約金應當計算至法院執行機構實際控制被執行人應履行的財產或價款之時。
3、執行依據既沒有確定違約金截止日期也沒有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違約金的截止日期為裁判文書生效之日。
2、執行之前法院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執行依據即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確定了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則依據該日期計算違約金數額。
2、如果執行依據中明確違約金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則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違約金截止實際履行之日被執行人拒絕履行被強制執行的,違約金截止日期為法院執行立案之時。
3、執行依據既沒有確定違約金截止日期也沒有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違約金的截止日期為裁判文書生效之日。法院執行之外,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雙方根據合同中明確截止日期來確定合同雙方一般會選擇約定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這樣可以避免上述麻煩。但是,很多情況下,因為違約行為尚未發生,違約后果持續的期限無法準確預計,所以,雙方無法精準確定違約截止之日。
2、明確約定違約金計算的起點,違約金計算至雙方解決爭端之時這是現實中罪常見的情況。比如,逾期交房違約責任,一般會計算至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一致意見之時。此種情況僅僅局限于雙方協商解決爭端的領域,因此,既然能夠協商,違約金也可以協商,所以,對于解決問題的實際意義并非想象中的那樣大。
3、違約金計算至違約方履行義務完畢之時違約方自愿履行義務并愿意承擔違約責任,此時,訴訟顯得多余。如何確定違約金計算截止日期呢張志勝律師個人觀點是違約方完全履行義務之時,違約金計算期限截止這不僅合乎邏輯,同時也有利于問題的解決。當然,如果在違約方完全履行義務之后到雙方確定違約金數額之時尚有一段時間,從法律上講,守約方可以將截止日期確定為爭端最終解決之日。
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計算文章房屋買賣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包括違約金標準、計算方式、計算方法等方
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是不能同時主張的,也沒有必要同時主張。實踐中對于對于上述爭議問題一般以以下原則解決1、當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原則上應當按照約定違約金執行。
2、當事人如果所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的話,非違約方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因為違約金具有損害賠償的性質,只要低于所造成的損失,就應當予以彌補。
3、當事人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的,違約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減少。以上就是對房屋買賣違約金怎么算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三、房東違約如何算違約金?
按照合同約定,你是可以拒絕搬走或者要求房東支付違約金,如果合同上沒有注明違約金數額的話,基本上都是按照月租金的兩倍來計算違約金的。而且,房東由于要出售房屋而要求你搬出的要求不合理,因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房屋買賣交易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執行,也就是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只不過是在業主的房屋交易實施后,你的房東就變成新的房屋買受人了而已,你可以繼續給新的房屋買受人交房租,來繼續你的租賃合同。而且作為租賃合同的乙方,你是具有優先購買權的。也就是說在同等價位下,你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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