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侵權案件管轄依據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管轄原則
一、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網絡侵權案件中的管轄依據是什么
隨著移動網絡的普及,大部分人成為手機的重度依賴者,所有想要知道的信息,手機上下一滑,全部知曉。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在帶給人們生活方便的同時,也成為了部分人侵權的工具。那么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網絡侵權案件中的管轄依據是什么?
二、侵權行為的主體
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三、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過錯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構件
一、什么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具體侵權行為的各種作為必要條件的因素。行為人的某一行為只有具備了法律規定的相關要件,才構成侵權行為,行為人才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過錯責任的侵權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件
(一)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四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4、行為人的過錯。
(二)無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三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在無過錯責任的侵權案件中,不考慮加害人在主觀方面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具備加害行為、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就認定加害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不考慮加害人的過錯,是無過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本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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