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什么?
一、什么是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二、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公安、司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利用職權,禁止、阻止或者妨礙有關部門、人員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
2、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拐賣、綁架者或者收買者通風報信,妨礙解救工作正常進行的;
3、其他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三、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的構成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婦女、兒童的職務活動和國家機關的信譽。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是特殊主體。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四、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元四個等級。
五、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如何判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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