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選舉流程
一、人大代表的選舉流程是怎么樣的
選舉流程
人大代表選舉采取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兩種方式。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過間接選舉方式,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在直接選舉中,按照選民居住狀況或者是按照選民生產單位、工作單位劃分為若干個選區,按選區提名代表候選人。候選人要獲得參加投票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才當選。
在間接選舉中,按照選舉單位提名代表候選人產生代表,如省級人大代表是由省轄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市、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
二、基層人大代表的選舉過程是怎樣的
基層人大代表選舉流程一、縣(包括城市中的區,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屆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額縣級基數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額分配一次足額分配到各選區。
四、選區劃分的依據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人口數或單位登記的人口數為依據。農村選區一個村或幾個村為選區,城市選區一個社區居委會或幾個社區居委會為一個選區。每一選區按1—
3名代表劃分。
五、年滿18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政府應在選舉日前21—25天完成選民登記。
七、選民一般在戶口所在地選區登記,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單位所在選區登記,也可在居住地登記選舉。
八、在選舉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場所公布選民名單,名單要保留20天。
三、縣人大代表是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縣級和鄉級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其它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級人大常委會選舉產生。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三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
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三條
四、針對我國人大代表的選舉方式是
在我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產生有兩種基本方式,一種是直接選舉,即由選民直接選舉人大代表。根據選舉法規定,縣、鄉兩級人大代表由選區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一種是間接選舉,即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五、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一律采用什么方法
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
【法律依據】
《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四十條,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
選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殘疾不能寫選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寫。
引用法規
[1]《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四十條
六、人民代表大會一律采用什么方法進行選舉
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
【法律依據】
《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四十條,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
選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殘疾不能寫選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寫。
引用法規
[1]《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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