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提前接受法律援助嗎 未成年人可以自行申請法律援助嗎
一、未成年人可提前接受法律援助嗎?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根據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提起公訴后,法院將為其指定律師進行辯護。現在,檢察機關將這一法律援助行為提前到了審查起訴環節。據介紹,針對未成年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由檢察機關與法律援助中心聯系,再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稱,辯護律師享有新律師法所規定的一切辯護權利即有權在檢察機關查閱、摘抄、復制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會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開展調查取證等活動。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三、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自行申請法律援助?
為保證未成年人順利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法律規定未成年人部分行為只能以法定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方式進行,通常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間發生訴訟或者因其他利益糾紛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與該爭議事項無利害關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
因此,未成年人不能自行申請法律援助,而應由其法定代理入代為申請法律援助,這也是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法定權益的一種法律表現形式。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六條
四、未成年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其中哪些因素需要考慮?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未成年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問題回復如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間發生訴訟或者因其他利益糾紛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與該爭議事項無利害關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規定,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六條
[2]《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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