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被撞倒,學校應該如何承擔責任?
一、學生在學校被人碰傷,學校應該負什么責任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法律意見】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認定很多人認為校方責任險只要傷害事件發生在校園內, 學校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從而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予賠付。就像乘長途車一樣, 乘客買了車票和交通意外保險, 上了車后發生了人身安全, 保險公司就要承擔責任。在實務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險公司是否賠償要視情況而定。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中關于“校方責任保險基本范圍包括因校方責任導致學生的人身傷害,依法應由校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規定,校方責任險實行的是過錯責任賠償原則,索賠的范疇只是在校方有過錯責任的情形下才生效。校方責任險有一些免責規定學校的故意行為;學校默許或放任教職員工毆打、體罰學生的行為;學校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宣布結束,如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住校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以及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中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到校活動期間等超出學校管理范圍的時間或空間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范圍之外。還有由于學生自傷自殺、學生突發疾病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范圍之外。所以在本文開始所述的大學生在學校自殺身亡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二、學生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需要承擔責任嗎
1、學生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如果學校在執行器監督管理的職責的時候有所疏漏;從而沒有對學校的學生參與打架斗毆的事件沒有做到很好的監管,從而導致學生參與打架斗毆并且有學生受傷的話,在這種情況下,學校當然應該負責。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三、未成年人在學校受傷的,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十周歲內的未成年人,實行的是過錯推定責任,超過十周歲的在校學生,學校承擔一般過錯責任。如果是老師有過錯,因為是職務行為,由學校承擔責任;然后再由學校根據內部規定,對老師做出處分。
四、在校生學生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應當承擔未盡監護職責的監護責任,還是承擔一般過錯責任,此是相當一個時期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存在的頗有爭議的問題。以往傾向性的且多為司法實踐所接受的觀點認為,自學生的家長將未成年學生送到學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學生家長即與學校建立了對未成年學生在校期間的委托監護關系。因此學生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不論學校對在校學生所受到的人身傷害是否存在過錯,學校都應承擔未盡監護之責的責任。
五、學校在學校受傷,學校是否有責任
1,學校有責任,可以要求賠償以下費用的一部分。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費用金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醫藥費。醫藥費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正規醫療發票確定數額。包括你為治療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整形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2、,營養費。營養費是按照醫生開具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支出證明確定數額。是指為輔助治療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的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3,誤工費、護理費。誤工費、護理費是根據受害人或護理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交通食宿費。交通費根據你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陪護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住宿費根據你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應以實際支出和費用或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鑒定確定的傷殘等級、受害人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標準為基礎計算。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是根據你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為限的,包括物品的維修費、貶損費等,以受損物品的實際價值為限。應當提供購買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來證明受損物品的價值,如果無法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論確定。
3,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的,喪失勝訴權,因此建議在1年內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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