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罪附帶民事上訴狀是不可以的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故意毀壞財物罪附帶民事訴訟上訴狀是不可以的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附帶民事上訴狀是不可以的,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是存在著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這樣的一種行為的話,是需要考慮到給他人所造成的損失,如果說確實有民事方面的一些損失的話,完全是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但是警示附帶民事訴訟并不是屬于上訴這種情況。
二、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的立案標準為
1.隱匿、故意銷毀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而隱匿、故意銷毀或者拒不交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之一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三、2023年故意損毀財物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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