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罪的認定,拐賣犯罪,拐售兒童罪。
一、拐賣兒童罪的認定,拐賣犯罪的認定方法,拐賣掉兒童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利與人格尊嚴。本罪的對象僅限于婦女和兒童。受害者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或者偷盜嬰幼兒的行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婦女,是指已滿14周歲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婦女,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婦女。兒童,是指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拐騙,是指以欺騙、利誘等非暴力手段將婦女、兒童拐走,以便出賣的行為。綁架,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婦女、兒童的行為。收買,是指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買取、換取婦女、兒童的行為。販賣,是指將婦女、兒童當作商品出售給他人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接送,是指行為人在拐賣婦女、兒童過程中的接收、運送的行為。中轉,是指為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場所或機會。偷盜嬰幼兒,是指秘密竊取不滿6周歲的兒童的行為。本罪是選擇性罪名,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七種行為之一的,就構成本罪,同時實施兩種或兩種以上行為的,亦構成一罪,而不實行數罪并罰。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賣的目的。
二、什么是拐騙兒童罪,拐騙童罪如何認定,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兩者有相似之處對象都是不滿14周歲的兒童,都主要使用蒙騙、利誘手段。但二者有嚴格區別拐騙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收養或使喚、奴役等等,拐賣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販賣牟利;因此,行為人是否具有出賣的目的,是區分兩罪的關鍵。拐騙兒童罪與綁架罪兩者也有相同之處,但后者是拐騙他人作為人質,用以向其家長、監護人、親屬等人勒索錢財或實現其他不法要求,二者的性質與危害存在很大區別。拐騙兒童后產生出賣或勒贖目的,進而出賣兒童或者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兒童進行實力支配以勒索錢財的,應分別認定為拐賣兒童罪或綁架罪,與拐騙兒童罪實行并罰。以上是對認定拐騙兒童罪有哪些規定這個問題的解答。
三、拐賣兒童罪屬于何種犯罪類型?
您好,關于“離婚證必須帶嗎,二婚結婚證需不需要帶離婚證”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按規定,離婚后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根據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關于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對結婚證離婚證丟失或毀壞的,不能補發。若當事人丟失或毀壞了《離婚證》的,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當事人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當事人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憑《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即可辦理離婚手續。滿意請采納。關于去登記結婚的時候,二婚需不需要帶離婚證的問題回答錄上,希望對你有幫助。【法律條文】:《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八條
四、拐賣兒童罪屬于什么犯罪類型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240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40條
五、拐騙兒童罪的司法解釋
關于拐騙兒童罪司法解釋,具體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拐騙”,主要是指使用欺騙、利誘或者其他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是指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離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致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不能繼續對該未成年人行使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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