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名譽權的規定管轄地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名譽權的規定管轄地是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名譽權的規定中,明確名譽權糾紛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名譽權侵權地法院受理管轄。法院沒有管轄權的話,可以將案件移送。判定是否構成名譽權侵犯,主要看是否有具體行為,并且和損壞后果有無直接關系。
二、名譽權侵權案件賠償標準新名譽權賠償標準
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損害。在侵害名譽權的情況下,也會使受害人遭受財產的損害。此種情形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是精神損害。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標準如下(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將統一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侵害他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可依照該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賠償20年。受害人不滿16歲的,每小一歲減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參照侵害生命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標準予以酌減,但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為參酌因素。
三、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關于存在對于英雄烈士損害名譽侵權行為時,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在這種情況之下,已經明確的規定了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保護英雄烈士的合法名譽權利,必須要采取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等相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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