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有哪些? 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行為是合理的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包括行政相對人、行政機關、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等。
根據行政強制法規定,依法可以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主體是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具體理由如下1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2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3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這就是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的規定。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則以及應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行政強制執行有以下原則合法的原則,即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來執行或申請執行;合理的原則,即適當的原則;以及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的原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條
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條
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條
實施行政強制,應當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
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五條
三、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行為是合理的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是合理的行為。對于不遵守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的當事人,相關的行政部門有權對當事人進行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將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執法的秩序,并且對于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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