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法中的訴訟時效中斷事由和規定
一、民事訴訟法訴訟時效中斷事由有哪些,該如何規定的
民事訴訟法訴訟時效中斷事由包括提起訴訟,權利人主張權利,義務人認諾等事由,起訴的性質是為權利人主張權利保護,權利人主張權利是主張訴訟之外的權利意思表示,義務人對權利人承諾權利。
二、行政訴訟中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行政訴訟沒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這也就意味著行政訴訟案件是不適用中斷的相關規定的,這也是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之一,任何人在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之后,若然會受到行政處罰,但是在行政訴訟期間,被告依舊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并不會受到時效中斷的影響。
三、行政訴訟訴訟時效的具體規定是什么?行政訴訟訴訟時效規定
行政訴訟時效屆滿并不消滅實體權利。這就是說,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于民事法律關系所享有的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后自愿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而且基于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存在,義務人在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體權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滅的,則履行義務的義務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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