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中止后恢復可以嗎? 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一、行政復議中止后恢復可以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行政復議中止后恢復可以,但是是需要等到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才能夠進行處理,根據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當中明確規定,如果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采取行政復議,暫時停止。
二、行政復議復議中止后,如何申請恢復復議
對于行政復議中止后,怎么申請恢復復議這個問題,解答如下你好,下面就行政復議中止后怎么恢復問題回答如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行政復議中止(一)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二)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三)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五)申請人、被申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復議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七)案件審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其他案件尚未審結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復議的情形。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行政復議機構中止、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三、行政復議中止不受時間限制
你好,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復議期間涉案具體行政行為只有在以下四種情形方可停止執行一是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被申請人發現所作具體行政行為有違法或不當之處或者其執法人員明顯超越權限或濫用職權的,可停止執行原具體行政行為;二是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如果涉案具體行政行為確有違法或不當情形,不停止執行將給申請人或國家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復議機關可以決定停止執行;三是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時要舉證證明不停止執行將給其造成無法挽回損失以及停止執行不會帶來危害等問題,復議機關認為申請人要求合理、舉證充分的,可以決定停止執行;四是法律規定的停止執行情形,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復議期間停止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一般限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以上就是我對于行政復議中止不受時間限制問題的我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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