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小額訴訟是否適用簡易程序的規定。
一、小額訴訟是簡易程序嗎,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
1.第一,必須是簡單的民事案件。小額訴訟程序僅適用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是指誰是責任的承擔者,誰是權利的享有者,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是指當事人對案件的是非、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爭執無原則分歧。
2.第二,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借鑒各國的立法經驗,我國也以案件標的額作為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條件。立法機關考慮到我國目前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不均衡,城鄉之間、東西部地區之間仍存有差異,故而此次修改民事訴訟法并未采用全國“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以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為參考。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1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為41799元,按30%計算,全國大多數省區市為12000多元。由此看來,此標準之確定較為科學合理。
3.第三,小額訴訟適用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涉及人身關系、財產權屬關系、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當事人提起反訴的,不適用小額訴訟。
引用法規
[1]《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二、糾紛案件訴訟標的額小的界定標準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糾紛案件訴訟標的額小的界定標準,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是沒有明確的數額的限制的。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的訴訟請求的規定中,一個民事訴訟是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的,此時訴訟請求中的標的額,一般都是根據民事糾紛涉及到的財產大小來確定的。
三、管轄法院訴訟標的額規定是怎樣的,法律有哪些規定
根據管轄法院訴訟標的額規定,訴訟標的額1億元以上的可能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當然,這針對的是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處省級行政轄區的情形。若是雙方當事人不僅住所地均不再受理法院行政轄區內,則中級法院管轄的是5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四、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標的額限制的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標的額限制是沒有明確的數額的規定的,只能根據爭議不大來確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訴訟一審程序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這兩者的適用都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相互轉化。
五、小額訴訟的法律規定
面對審理的事實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以及兩方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同時標的額在當地的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下時候,可以采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采用小額訴訟的,實行一審終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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