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能否采取強制措施,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行政機構進行行政訴訟活動時,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對證據進行保全,行政機構的強制措施有很多種,可以是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二、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是行政機關。根據我們國家《行政強制法》當中明確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當中,會有防止證據毀損的相關情形發生,對此采取限制性的措施。
三、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管轄規定
行政機構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申請書,說明強制執行的理由,行政處罰的決定是由行政機構作出的,處罰作出之后,當事人逾期不執行的,行政機構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四、行政強制執行的定義和適用法律法規
關于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的問題:根據《行政強制法》第13條第1款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因此,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才能設定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無權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強制法》 第13條
五、強制性執行的常見條件和措施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強制執行的條件,強制執行措施”問題回復如下強制執行的條件⒈必須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書作,如對于一審判決,必須是在法定期間內無人上訴,而二審判決,經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書必須具有可執行的。如,財產關系人身關系一般不能強制執行。⒊義務人拒絕履行司法文書規定的義務,就是在履行期限內拒不履行。⒋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執行申請即履行期限屆滿還不履行的2年之內。⒌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轄的規定,即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六、行政法規可以設置強制執行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行政法規一般是不可以對行政強制執行進行設置的。行政強制執行只能由法律設定。但是行政法規可以依法設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等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條
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屬于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且屬于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
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
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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