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違約需要承擔責任嗎?
一、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保證人還需要承擔責任么
事實上,并不是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保證人就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而且很多人還會誤以為,簽訂保證合同的自己才算是擔保人,而且自己作為保證人也僅僅只是承擔主債務的保證責任。
二、身份證丟了被人拿去貸款或者其他違法的事情本人有法律責任嗎
被人撿去以后,身份證丟失者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由冒用者承擔。
公安部《關于對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有關問題綜合答復意見》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身份證被冒用本人會被牽連承擔法律責任嗎
如果居民身份證或復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1、按照《居民身份證法》中的有關規定,身份證一旦丟失或者被別人盜用,造成財產、名譽受損等情況,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通過相應的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身份證丟失后,身份證所有人有盡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四、盜用他人身份證辦信用卡,會被判刑嗎
(一)使用虛構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違法占有為目的,超出限定限額或者限定時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返還的做法。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限定定罪處罰。
五、盜用他人身份證辦信用卡,構成犯罪嗎
對于盜用他人身份證辦信用卡,構成犯罪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盜用他人身份證辦信用卡需承受相應的法律職責,適用刑法第196條之相關限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鉸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虛構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違法占有為目的,超出限定限額或者限定時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返還的做法。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限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96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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