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繳納印花稅嗎
1、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勞務分包合同需要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
2、其他單純介紹人力的勞務合同,不屬印花稅征收范圍,不征印花稅。
3、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引用法規
[1]《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要,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和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因此,總分機構之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引用法規
[1]《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三、了解一下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要,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和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因此,總分機構之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引用法規
[1]《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四、物業服務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物業管理合同需要交印花稅。法律規定,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屬于應納稅憑證。
法律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引用法規
[1]《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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