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交通事故中死亡和受傷的賠償項目
一、同一交通事故中有人死亡,有人受傷,賠償項目是什么
1、受傷未致殘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么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
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6項)、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二、交通事故人傷保險可以賠償多少?是指交通事故人損保險可以給予賠償的范圍。
交通事故人傷保險可以賠償多少,應當根據傷殘等級鑒定的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應當是據實賠償。交通事故保留傷殘等級鑒定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由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
三、交通事故能賠多少錢新交通事故傷殘能賠償多少
目前根據你哥哥這種交通事故致殘能賠多少錢的情況,稍微比較嚴重一點,下面我可以幫你解說一下你可以作為參考1、大腿骨折不一定構成傷殘,要根據身體恢復情況確定2、因為還沒有治療終結及沒有傷者的詳細資料,所以要承擔多少費用暫時沒法確定。你負主要責任的話,先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進行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按責任進行賠償。對方是行人,你可能會承擔超出交強險部分的70%--80%,但如果你購有保險的話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一般不賠償自費藥品。其他費用符合法律規定的都可以賠償。
四、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沒有固定金額標準,只規定了賠付項目及標準。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
五、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費用
1、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2、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5、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6、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7、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六、交通事故人員輕傷保險賠償多少錢?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五十萬元左右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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