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計算公式、孩子撫養費標準和標準。
一、撫養費怎么算,孩子撫養費標準是什么,撫養費標準是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怎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怎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應當首先確定那些人屬于被扶養的人,然后主要依據年齡分別計算。確定被扶養人時,以“實際扶養”為判斷標準,實際扶養屬于事實上的扶養而非法律上的扶養,不論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養的人之間有無法律上的扶養關系,只要他們之間形成事實上的扶養關系,被扶養的人就能夠請求交通事故責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用。被撫養人沒有其他生活來源,是指被撫養人的生活來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殘而不能再提供生活來源時,被撫養人難以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生活來源。 至于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年限,依被扶養人的年齡和有無勞動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滿18周歲,取得基本勞動能力,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生活來源;而公民在18周歲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不能參加勞動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則是事故責任人負擔其至18周歲的扶養費。除此外,被撫養人無論是否已年滿18周歲,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參加勞動以獲取生活來源,那么責任人應負擔其20年的扶養費,但對于年滿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被扶養的年限減少1年,但對于年滿75周歲以上的被撫養人,則一律負擔5年的扶養費。 其計算公式為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8條
三、撫養費是多少歲的孩子,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撫養費是多少歲的孩子,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的解答如下 孩子的撫養費通常是根據不撫養孩子一方,月均收入的20%到30%這個比例支付,同時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生活水平,其實最核心的要素還是看對方實際月收入是多少。 法律上撫養費是包括孩子的生活費、醫療費和教育費等全部的費用。 對于撫養費的支付方式,通常是按月支付,如果對方有條件而且愿意一次性支付的,才可以一次性支付。 離婚后,如果孩子的原定撫養費標準不足以滿足孩子的實際需要的,那么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能增加多少,要看起訴時對方實際收入狀況來確定。 最后,撫養費的給付期限,就到18周歲為止,對于18歲以后上大學的費用、對于離婚后讓孩子上私立學校的費用,出國的費用,以及課外輔導等費用,均由雙方協商一致才可以,協商不成,這些法定標準之外的費用,法院都不能強行要求對方一起承擔。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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