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公司需要哪些資料?
一、公司刻章需要什么資料
公司刻章需要以下資料1、刻章申請,刻章申請一式兩份,法人需要簽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復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還需要受托人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總公司授權委托書;
4、印章登記卡;
5、如果是更換印章還要回收舊印章。。《上海市印章刻制業(yè)治安管理辦法》第十條。(申請審批程序) 需要經營公章刻制業(yè)務的單位,應當向經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經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并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區(qū)、縣公安部門審批;區(qū)、縣公安部門在接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對符合經營條件的,由區(qū)、縣公安部門發(fā)給《許可證》;對不符合經營條件的,區(qū)、縣公安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禁止租借、轉讓、復制、涂改或者偽造《許可證》。
引用法規(guī)
[1]《上海市印章刻制業(yè)治安管理辦法》 第十條
二、公司刻章是否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刻章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單位成立的批準、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的身份證件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的審批手續(xù),然后到有資質的刻章單位印刻公章、法人章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
第八條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xié)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準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xù)。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xù)。辦理準刻手續(xù)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準刻手續(xù)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三、有什么規(guī)定公司刻章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公司刻章需要攜帶下列材料1、刻章申請,刻章申請一式兩份,法人需要簽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復印件。
4、如果委托他人代理,還需要受托人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總公司授權委托書。
5、印章登記卡。
6、如果是更換印章還要回收舊印章。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fā)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fā)起設立,是指由發(fā)起人認購公司應發(fā)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fā)起人認購公司應發(fā)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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