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匯詐騙罪的刑罰規定
一、法律規定金融外匯詐騙罪是怎么判處
分為三種。對于單位有關行為構成騙購外匯罪的,依據刑法規定,需對單位進行罰金處罰,罰金的處罰標準分為以下三種
1、騙購外匯金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同時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單位涉嫌騙購外匯金額巨大、或產生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按照騙購外匯數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處罰,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涉嫌金額特別巨大、或導致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按照騙購外匯金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處罰、或沒收單位的財產,還將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套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1]《刑法》 第一百九十條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指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國家稅款的非專用發票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
三、騙取出口退稅罪、偷稅會怎樣判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騙取出口退稅罪、偷稅罪】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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