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不給孩子醫療費能起訴嗎 對方不給孩子醫療費起訴需要多少錢
一、父親不給孩子醫療費可以起訴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二、爸爸不給孩子醫療費只有通過起訴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三、起訴對方不給孩子醫療費需要多少錢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四、同居生的孩子對方不給孩子醫療費起訴需要多少錢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五、妻子不給孩子醫療費只有通過起訴嗎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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