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性病罪的司法解釋。
一、傳播性病罪的司法解釋
根據(jù)《決定》第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 (一)本罪屬特殊主體,即已滿十六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人。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必須實施了賣淫、嫖娼的行為。至于實際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結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通過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將性病傳播給他人的,不構成本罪。 (三)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明知”1、明曾到醫(yī)院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懲性病的;
2、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
3、通過其他能夠證明被告人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決定》 第五條
二、關于傳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具體有哪些重要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嚴重傳染性的疾病,從而實施了賣淫、嫖娼等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觸犯了傳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會被法院判處管制,還會被法院判處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八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本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有證據(jù)證明曾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二)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八十條
三、傳播性病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重要有哪些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嚴重傳染性的疾病,從而實施了賣淫、嫖娼等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觸犯了傳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會被法院判處管制,還會被法院判處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八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本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有證據(jù)證明曾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二)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八十條
四、傳播性病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有哪些重要?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嚴重傳染性的疾病,從而實施了賣淫、嫖娼等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觸犯了傳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會被法院判處管制,還會被法院判處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八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本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有證據(jù)證明曾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二)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八十條
五、最高法傳播性病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嚴重傳染性的疾病,從而實施了賣淫、嫖娼等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觸犯了傳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會被法院判處管制,還會被法院判處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八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本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有證據(jù)證明曾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二)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八十條
六、最高法傳播性病犯罪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重要
我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傳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嚴重傳染性的疾病,從而實施了賣淫、嫖娼等的行為。通常情況下,觸犯了傳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會被法院判處管制,還會被法院判處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八十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本條規(guī)定的“明知”(一)有證據(jù)證明曾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二)根據(jù)本人的知識和經驗,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三)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是“明知”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八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