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件公安機關追訴標準是什么
一、公安機關追訴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件的標準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的公安追訴標準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三、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的公安追訴標準是什么?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四、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件的公安追訴標準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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