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信用卡逾期人死了
一、人死了信用卡逾期了家屬會被起訴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人死了信用卡逾期了家屬會被起訴,前提是債務人的家屬表示愿意繼承債務人的財產,也就是說,如果是債務人的家屬沒有放棄繼承的話,在繼承債務人的權利、財產的同時,還需要繼承債務人的信用卡債務。
二、信用卡卡債的法律規定持卡人死亡,未分配財產,逾期信用卡卡債務需女方償還嗎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部分
三、信用卡欠款人去世,信用卡如何處理?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人死了信用卡欠款,需要用他的遺產進行償還。沒有遺產的,欠款消滅。如果繼承人已經繼承遺產的,要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償還信用卡欠款的責任。根據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四、哪些人欠了信用卡,如果人出意外死亡了,父母需要還?
不用。子女信用卡欠款又去世了,其父母不用還。當子女欠債意外身亡,若子女尚有債權、財產存在的,這些債權或財產應該先用來償還他人的債務,債務清償完畢后,作為繼承人才能對剩余遺產進行繼承。父母如果沒有繼承子女的遺產,則不用償還子女的債務,自愿償還債務的話就不在這個限定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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