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繼子女能否繼承房產?
一、再婚后的繼子女可以繼承房產么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再婚家庭來帶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繼父母、繼子女關系的,并且形成扶養關系的,是具有繼承權的。如果未和繼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養關系的,不屬于法定繼承人,不可以法定繼承,如有遺囑可以依遺囑繼承遺產。依據法定繼承,第一法定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因此繼子女也同樣享有繼承權,可以依法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二、再婚領證需要帶離婚證嗎,再婚領證需要帶離婚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再婚領證需要帶離婚證嗎,再婚領證需要帶離婚證”的解答如下若當事人丟失或毀壞了離婚證的,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當事人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當事人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是再婚需要帶離婚證嗎 的回答【法律條文】:《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三、再婚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這套房子女方有繼承權嗎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另一方有權繼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四、再婚子女可以繼承婚前財產嗎
這個涉及到繼承人的問題,遺產繼承人第一順序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而這里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如果你的情況是屬于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話,那這子女就有權利繼承你們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繼承范圍(一) 配偶(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四) 兄弟姐妹(五) 祖父母(六)外祖父母基本特征中國繼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法定繼承以一定的人身關系為前提,即確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份額的根據是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血緣關系、婚姻關系和收養關系。如中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配偶各法定繼承人,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系;規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法定繼承人,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系第二,法定繼承中對法定繼承人范圍、法定繼承順序、繼承份額以及遺產分配原則等方面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均無權予以改變。繼承順序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我國的繼承法規定,即使是婚前財產,只要是和繼子女產生的撫養關系的話,那么繼子女就有權繼承繼父或者是繼母的財產。但是前提是沒有設立遺囑之下,如果在遺囑之中沒有確定有繼子女的財產關系的話,那么繼子女就沒有權利繼承。五、夫妻鬧離婚,房子可以先過戶再離婚嗎
夫妻婚后所買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
一般來講約定優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條原則,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積極按該協議履行不會出現問題。但如果一方在辦理房產過戶給孩子的手續時,其中一方反悔,這種情況則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只能解決。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決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記部門直接辦理變更登記,若孩子未成年,辦理時須提交其監護關系證明和監護人身份證明,并在《房地產證》上備注其法定監護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房地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六、再婚后公安局要把戶口本寫再婚可以改已婚嗎
1.當事人再婚后,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已將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填寫為再婚后,是不可以重新改寫成“已婚”的,除非當事人能出示切實的證據。
2.戶口本上的信息,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戶籍信息,且在公安部門的電子檔案中已錄入。當事人的“再婚”,本就是目前最真實的婚姻狀態,公安戶籍登記機關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再為當事人更改真實的婚姻狀況;如果當事人私自更改戶籍信息,按照戶籍管理制度,該戶口本即作廢,而且私自更改戶籍信息,也是典型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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