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規定法律明確規定哪些?
一、民法典關于離婚規定有哪些,有哪些相關規定
民法典關于離婚規定有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的司法解釋中哪些情形可以離婚,有沒有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民法典規定哪些情況能夠離婚,有沒有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以下情況可以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系合法有效;當事人親自提出離婚申請;經過法定離婚程序。協議離婚應當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而訴訟離婚應當調解前置。
四、離婚,規定關于軍人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規定有哪些
軍人法院起訴離婚有以下程序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軍人一方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并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五、新民法典規定的離婚程序有哪些,有哪些相關規定
協議離婚的程序是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共同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等三十天離婚冷靜期過后去領取離婚證。訴訟離婚的程序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之后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調解無效之后會判決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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