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老板受傷是否算工傷?法律依據何在?
一、個體老板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個體老板自己受傷是否算工傷,是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的。在我國的工傷案件的處理中,發生了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此時是應當依照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結果,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的。
二、保姆受傷是否屬于工傷,需要遵守哪些法律和規定?
法律規定保姆受傷一般情況下不算工傷。一般情況之下保姆和雇傭者都是屬于雇傭的關系,所以是不能夠按照工傷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情況。如果是屬于工傷的話,需要進行工傷的認定。
三、上班時干私活受傷是否屬于工傷,法律有規定嗎?
勞動者上班時干私活受傷,一般不算工傷。如果勞動者具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等法定的情形的,才算作工傷。而干私活與工作原因無關。
四、臨時工受傷能否算工傷?有法律支持嗎?
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算工傷。在我國法律上關于工傷沒有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只要付出了勞動,就屬于勞動關系。臨時工受傷符合以下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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