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入職三天就辭職了?工資能算出來嗎?
一、我做了三天就辭職了,請問入職三天辭職可以算工資嗎
公司應當支付已經工作三天的相應工資。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條
二、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第二天可以辭職嗎?
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第二天是可以提出辭職的。勞動者隨時都可以辭職的,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如果在試用期,勞動者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不需要獲得答復。
三、我國規定入職三天是否可以辭職
入職三天就想辭職要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四、規定入職三天是否可以辭職
入職三天就想辭職要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五、法律依據入職三天是否可以辭職
入職三天就想辭職要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六、在我國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
入職三天就想辭職要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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