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如何漲價?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時房價上漲怎么辦?
租房合同沒到期漲價租客可以拒絕該請求,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租賃有效期內非經租客同意,房東無權單方面漲租金,雙方未達成合意且合同沒有約定漲租事項的屬于違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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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二、房屋租賃合同租金是否漲價?
房屋租賃合同租金漲價參考如下重新另立合同讓原房東租戶終止合同房租租賃合同范本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租(甲) 承租(乙)及單位聯系址 聯系址電 電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見證(簡稱丙)授權代表 電甲、乙、丙三根據華民共關律、行政規蘇州市相關性規規定合、平等、自愿、相互信任基礎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租物業坐落點及設施情況1.甲其擁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__________房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使用用途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平米2.該房屋現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另約定外該附件作甲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使用乙本合同租賃期滿交該房屋驗證依據二.租賃期限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月____至________月____止2.租賃期內甲乙雙未經協商致均提前解約3.租賃期滿甲權收該房屋乙應期交乙若要求續租則必須租賃期滿前月內通知甲經甲同意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三、租金及支付式1.該房屋租金民幣____元整/月(價格含相關稅費)介服務費____元整; 由____負擔并簽定本合同支付給丙乙應同交納首期租金____元給甲2.該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間____甲實際收準3.乙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則乙需按月租金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月甲權收租房乙須按實際居住交納租金并承擔違約責任四.租賃條件1、甲應向乙示該房屋產權證或權決定該房屋租相關證明2、甲應保證該房屋租違反家律規相關規定并保證自權決定租賃事宜;簽本合同雙事應按家規定進行備案3、乙該房屋內進行違反律規及政府租房屋用途關規定行4、未經甲書面同意乙該房屋部或全部轉租若擅自轉租甲權終止合同由乙承擔甲及丙違約責任5、乙承擔租賃期內水費、電費、____等實際使用費用若特殊約定則其約定6、乙使用或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現損壞或發故障乙應及聯絡進行維修并負擔所發費用由于抗力及非乙原造損失由甲負責承擔關維修費用7、租賃期內乙使用需要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須經甲同意并經政府關部門批準甲權裝修或改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乙移走自行添加結構性設施,甲須設施進行補償五.產權變更1.甲依定程序房屋所權轉移給第三特別約定情況本合同新房屋所繼續效2.甲若售該房屋須提前三月書面通知乙同等條件乙優先購買權六.關于押金保證乙合理并善意使用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乙應簽定本合同并交納首期租金支付甲____元作押金待租賃期限屆滿甲驗房乙該房屋鑰匙交與甲同甲押金全部歸乙七.合同終止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協商致本合同終止2.乙應期滿房屋鑰匙及使用狀態附件所列物品交給甲房屋留置切物品均視放棄甲權處置乙絕異議3.若甲、乙雙違約另權終止合同并向提賠償要求丙所收介服務費予退八.違約處理1.甲違約處理1、甲未按合同規定間功能完備及附屬設施完房屋提供乙使用每逾期甲應按月租金5%向乙支付違約金逾期7仍履行乙權終止合同甲應按述規定支付違約金若乙實際損失超違約金甲應據實賠償2、租賃期內若非乙失甲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該房屋甲應按度總租金20%向乙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足彌補乙損失甲應另行賠償2.乙違約處理1、未經甲書面同意乙擅自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拖欠房租壹月乙應向甲支付相于租金20%違約金若違約金足彌補甲損失乙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權終止合同2、 租賃期內乙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費及物業管理費等關費用達壹月甲權用押金支付述費用乙承擔造切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未能設施完房屋及交給甲乙應按原租金貳倍按實際數向甲支付違約金4、 租賃期內若乙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租金及押金甲予退八.免責條款1.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于抗力造損失甲、乙雙互承擔責任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導致合同能全面履行甲、乙雙互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間計算退少補九.特別約定十.其1. 本合同式兩甲乙雙各執份2.甲乙雙履行本合同所發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向房屋所民院起訴租(甲) 承租(乙)代理 代理見證授權代表簽約期
三、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法律依據
法律咨詢解答
提起解除合同應當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
房屋出租人在符合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條件時,都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無正當理由超過合理期限不支付租金。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六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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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條
[2]《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3]《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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