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法定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一、法定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二、違約責任一定要解除合同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違約責任并不是一定要解除合同。合同當事人違約承擔責任的方式有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只有一方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三、違約責任與解除合同的法律關系
法律咨詢解答
違約責任不一定要解除合同。如果對方違約的話,這種情況并不是說一定要解除合同,要解除合同是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解除事由的約定一定要慎重,不要將一般違約事項規定為解除事由,更不能將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規定為解除事由。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無效合同,能否主張違約責任,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無效的,自始至終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無效就不會有違約,所以不能主張違約責任。
一份無效的合同中根據違約條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失去了“合同”約定的支撐,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張損失,但只能要求造成合同無效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五、合同解除的違約責任,包括哪些條款?
具體規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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