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一、房屋買賣合同一次付清,房屋買賣有效力嗎?
只要雙方當事人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的,一般私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與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房屋買賣合同的規定”的解答如下私下簽的房屋買賣協議,房產登記合法,簽訂的協議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滿足三個條件1,簽訂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無論是否私下簽署,只要所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滿足了這三項條件就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不可撤銷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反悔,若不履行便會產生法律的后果或按違約制裁或按繼續強制履行處理。這里需要提醒交易雙方的是,沒有房權證的房屋法律規定不準上市,因此單靠簽訂買賣合同、公證等都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三、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未備案也是有效的,備案只是行政手續,與合同效力無關,與產權是否變動也無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四、房屋買賣不過戶合同是否有效,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房屋買賣不過戶合同有效,但對房屋僅享有債權的效力,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房屋未辦理物權登記導致未進行過戶屬于物權變動問題,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五、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情況有哪些,有何規定
房屋買賣合同未過戶有效,但對房屋僅享有債權,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房屋未辦理物權登記導致房屋未進行過戶屬于物權變動問題,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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