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意物業服務,可以不交物業費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一、不滿意物業服務,可以不交物業費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不滿意物業服務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否則物業是可以起訴的。
我國法律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二、物業管理公司如何處理業主不交物業費的情況?法律有何規定?
催收不果可以訴訟或仲裁物業公司可以先催告,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員繳納物業管理費,并且可以要求業主在合理期間內(如一個月)支付;若仍不支付,物業公司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但是應該注意的是,物業公司沒有權利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收,更不能暴力催收。【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條
三、物業公司起訴不交物管理費,我應該做什么?
物業公司起訴不交物業管理費的,建議積極應訴。
如果物業公司不作為的,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證明物業沒有履行管理的義務,例如有損壞,需要物業維修,物業拒絕維修的,可作為對抗支付物業費的理由。
如沒有正當理由的,則需要繳納物業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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