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傷鑒定的程序是什么,工傷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二、工傷鑒定是什么,工傷鑒定的范圍是什么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021先咨詢一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1]《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三、工傷鑒定標準,工傷鑒定的標準是
工傷鑒定標準分為一到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各有不同。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狀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四、工傷鑒定是什么?工傷鑒定的范圍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工傷鑒定是什么?工傷鑒定的范圍”問題回復如下您好!你問的工傷鑒定是什么的問題,一般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評殘)主要是根據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康復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21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由于沒說明傷者的具體傷情,僅憑IQ測試是無法對具體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2.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21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3.如果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021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五、如今,工傷鑒定的包括范圍是什么
1.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2.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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