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上回避制度的回避理由 行政程序回避
一、行政程序法上回避制度的回避理由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勘驗人或者訴訟代理人。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
5、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的。特殊理由
1、參與過前一訴訟程序的國家專門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后一訴訟程序;
2、再審合議庭的組成3、死刑復核發回重審的案件
二、行政執法人員回避制度規定什么情形需要回避
行政執法人員回避制度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辦案的人員是案件相對人的的近親屬的情況,辦案的人員是和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辦案的人員是和案件的當事人有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證審理等。
三、行政程序回避
1、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必須先行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即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轉租行為的有效還是無效就處于待定狀態,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該轉租行為才能被認定為有效。
2、房客查看房主產權原件,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并索取復印件做為租房合同附件。
3、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4、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5、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既享有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權利義務,也享有承擔新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權利義務。當然,這一注意事項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進行協商后予以變更。
6、當有房客來租房時,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對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保護,在租房時需在這方面應該十分注意。
7、簽租房合同時一定不能大意草率,不著急簽字。
四、行政程序法回避
1、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2、申請的方式口頭或書面形式。
3、法院的告知義務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應告知當事人申請回避的權利;二是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三是開庭審理時,審判長應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4、可以申請回避的期間在案件開始審理至法庭辯論結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請。
5、在民訴當中,申請回避只需向審判長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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