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20萬元的量刑標準和如何認定合同詐騙行為?
一、合同詐騙罪20萬元的量刑標準,合同詐騙罪如何認定
關于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的回答為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合同詐騙犯罪往往與合同糾紛交織一起,罪與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劃清它們的界限,大體有三種情形一是真實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的簽訂,表明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進行經濟往來的真實意思,并非旨在詐騙他人錢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后沒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屬于詐騙犯罪。但是,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能力和他人簽訂大大超過履約能力的合同,就另當別論了。以超出自己履約能力的合同簽訂后,行為人積極落實貨源,設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終沒有完全履約,也不能認定為詐騙罪。但若行為人在合同簽訂后,并沒有設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詐騙他人財物的企圖了,此時就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二、詐騙多少錢構成詐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成都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在刑法中有規定。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1、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3、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4、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5、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6、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8、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并依法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
[1]《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1]《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三、騙別人的錢詐騙罪量刑司法解釋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引用法規
[1]《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3]《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4]《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5]《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6]《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7]《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四、騙別人的錢詐騙罪量刑司法解釋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4、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引用法規
[1]《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3]《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4]《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5]《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6]《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7]《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五、騙別人的錢犯詐騙罪量刑司法解釋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2、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引用法規
[1]《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3]《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4]《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5]《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6]《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7]《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六、偽造借條算是詐騙罪嗎
算是。偽造借條是屬于詐騙罪的,會給予法律的制裁。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涂改借條,增加借款金額,是屬于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涉嫌詐騙,應負刑事責任。
詐騙罪處罰情況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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