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能被強制執行嗎? 住房公積金能不能被強制執行?
一、住房公積金能被強制執行嗎?
1.法院是不可以強制取出公積金的,法院只能凍結銀行卡和銀行存折,不能強制執行公積金來償還欠款,他們也無法取出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3.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
59%,
6-30年利率5.
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
二、對方住房公積金被執行,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您好,關于“對方住房公積金被執行,法院能強制執行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法院是不可以強制取出公積金的,法院只能凍結銀行卡和銀行存折,不能強制執行公積金來償還欠款,他們也無法取出公積金。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二、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
59,
6-30年利率5.
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法律條文】:《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引用法規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三、住房公積金能否被強制執行?
法院是不可以強制取出公積金的,法院只能凍結銀行卡和銀行存折,不能強制執行公積金來償還欠款,他們也無法取出公積金。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二、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
59,
6-30年利率5.
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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