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產證上會有女方的一半嗎?
一、婚后買房,女方有權利獲得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和貸款嗎
1、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父母名字,房產屬于父母所有,如果貸款實際由你們還,建議保留轉賬記錄等,如果離婚可以要求返還共同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
2、對于一方父母出的錢,是借款還是贈與,主要看當時又沒約定
1是贈與的話,當時買房登記夫妻倆名下,屬于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2是借款的話,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承擔連帶責任。
二、領了證后,還貸款的一半有女方的嗎?
1、首先,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以自己名義貸款的房屋,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屬于不動產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應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其次,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否加名取決于雙方協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加上您的名字。加名的法律意義在與贈與,如果加名時注明的是按份共有,則應當注明各自份額。如果是共同共有,則是一人一半。
三、婚前男方買房付了首付,婚后一直男方還貸款,若離婚房子有女方一半么
如果婚后還貸,是屬于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獎金還的話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四、結婚前女方買房只付一半的房款,其余貸款,婚后離婚,房產有男方的一半嗎?
一、婚后女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于她個人的財產男方無權分割二、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后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男方可以分割婚后還貸的部分
三、雙方約定婚后所獲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女方以婚后所得的財產還貸,房子屬于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五、男方婚前買的房子沒有貸款,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后離婚了是一人一半嗎
不一定,看占比份額。婚后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屬于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該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則該房產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以及根據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就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關于分割,加名的時候約定份額的,按照份額分割;沒有約定份額的,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但也要考慮財產來源、形成共有關系的原因、婚姻關系存續時間的長短、離婚的過錯情況等其他因素。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六、婚前男方買的房子,有貸款,婚后沒寫女方名字,現在離婚,女方能分一半財產嗎
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1. 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具體的怎么分割,雙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
結婚后你們雙方無論誰向他人借錢,在法律上都視為你們夫妻雙方借的錢,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一人還一半,例外借錢的人自己把錢花光了,且沒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債權人償還了債務的,可以向其追償所償還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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