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是什么流程 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流程需要有哪些
一、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流程
(一)申請受理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二、成都市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費用和辦理流程是如何的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流程
(一)申請受理
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三、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流程需要有哪些
(一)申請受理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四、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辦理流程(一)申請受理
1.職工申請。
2.審核受理。
(二)信息與資金轉出
1.核對職工身份信息;
2.依據當地規定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審核通過的,外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附表
4),上傳至平臺,傳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同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資金劃轉至成都公積金中心。
審核未通過的,將原因通過平臺反饋至成都公積金中心,由成都公積金中心告知職工。
(三)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
1.審核入賬。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成都公積金中心向外地公積金中心了解情況,外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并通過平臺反饋信息,協商辦理。
2.信息傳遞。
成都公積金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信息通過平臺反饋至外地公積金中心。
辦理條件
職工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外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地。
五、成都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條件和辦理資料是什么
1、辦理條件
職工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外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本地。
2、辦理資料
職工向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簡稱分中心、各管理部)提出異地轉移接續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附表1)一式兩份;
3、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3、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可委托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附表2);
2、《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5、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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