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的具體程序,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執行死刑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4、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需要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二、死刑的執行程序是怎樣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4、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需要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三、死刑犯立即執行需要什么程序,有沒有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4、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需要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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