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被拒,買方無法一次性付款,二手房交易合同能否解除?
一、二手房交易買方因銀行貸款拒批,又不能一次性付款,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嗎
一、如果由于銀行單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導致購房者的貸款沒有辦法如期發放,使購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種情況下是不可歸責于購房者或開發商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者,購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權,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及利息的。
二、附法律依據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引用法規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首付款逾期可以解除合同嗎
1、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后,任一方不得隨便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房價的上漲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況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動要求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協議。
2、這種情況下,法院在審理時,首先審查協議是否具備繼續履行條件,以及守約方是否愿意繼續履行協議。如果買房是守約方,而且堅持繼續履行協議,而且協議也具備履行條件,法院通常會判決合同繼續履行。但是并不是說房主就很難解除買賣合同了,在有些條件下,特別是買方逾期付款的情況下,房主還是有機會終止或解除協議的。
3、如果遇到買方逾期付款等違約情形,要及時催促,必要時上訴至法院,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尤其是文字和錄音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達到解除合同的條件。
三、二手房交易因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能否退房?
1、能退房。不過房貸辦不下來是買方的問題,那買方向賣方申請退房的行為屬于違約,也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可能不會把首付款全部退還回來,估計會扣收一部分充當違約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四、二手房買賣合同如何解除首付款逾期的合同可以解除嗎?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后,任一方不得隨便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房價的上漲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況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動要求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協議。
這種情況下,法院在審理時,首先審查協議是否具備繼續履行條件,以及守約方是否愿意繼續履行協議。如果買房是守約方,而且堅持繼續履行協議,而且協議也具備履行條件,法院通常會判決合同繼續履行。但是并不是說房主就很難解除買賣合同了,在有些條件下,特別是買方逾期付款的情況下,房主還是有機會終止或解除協議的。
如果遇到買方逾期付款等違約情形,要及時催促,必要時上訴至法院,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尤其是文字和錄音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達到解除合同的條件。
五、二手房付定金后貸款批不下來,定金能退嗎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簽訂一般不能退房,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導致貸款失敗的,可以退房。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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