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者解除合同后,有按揭貸款如何處理
一、買商品房解除合同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有按揭貸款如何辦
1、銀行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或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訴,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5條
[1]《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4條
二、買賣合同解除貸款合同有效么,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若是期房且未辦理抵押登記前,買受人與開發商解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并向銀行承擔保證的義務。而根據《商品房司法解釋》第24條的規定,于此同時,開發商亦可向銀行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銀行行使保證合同的解除權,從而免除保證責任。
若房屋已經交付過戶,開發商與銀行之間的擔保關系表現為買受人未能按期還款,開發商承擔回購責任。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之后,買受人與開發商發生互相返還的法律后果。開發商若想注銷回購房產的抵押登記,可向銀行主張解除擔保貸款合同,并將返還的購房款優先支付買受人所欠按揭款。如果有剩余,才返還給買受人;如果余額不足,則應與買受人就不足部分向銀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引用法規
[1]《商品房司法解釋》 第24條
三、賣房付首付款,貸款下不來解除合同,需要付多少違約金?
1、以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準,來支付違約金。
2、違約金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四、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貸款有哪些意義?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等情形可解除合同。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屬于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于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并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
五、銀行貸款拒批與一次性付款后二手房賣方能否解除買賣合同
一、如果由于銀行單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導致購房者的貸款沒有辦法如期發放,使購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種情況下是不可歸責于購房者或開發商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者,購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權,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及利息的。
二、附法律依據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引用法規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六、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貸款合同如何處理
1、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但由于貸款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撤銷或解除并不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自動解除,但買受人可以主動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對此情況應予支持。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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