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辦?租房合同怎么辦?”
一、租房合同簽了不想租了怎么辦?
1、如果合同中有對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確規定的。合同中明確規定在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還相應的租金。”則按合同中有規定執行。
2、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可以和房東互相協商來解決租房后中途退房退還剩余租金的問題。經雙方達成一致,則按約定的執行。如果房東不執意不退還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東講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況,讓房東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許會退一點。
3、如果已經交了房租,而房東卻一直延遲交付房屋的。這種情況一般是由于上個租客有東西在房屋內放著,或者其它一些原因,一般超過一周后,房東還不騰房屋,租客就可以要求房東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租金。以上是對簽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辦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到你
二、租房合同簽了不想租了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租房合同簽了不想租了可以一方與另一方協商一致解約,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租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租房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解約應負的違約責任。
三、簽了租房合同不交房租,房東應當怎樣維權規定是什么?
簽了租房合同不交房租屬于違約行為,房東可以向法院起訴。不交房租的行為屬于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賠償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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