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簽出問題怎么辦的 如果簽合同發現上當了怎么辦,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合同代簽出問題怎么辦?
1、被代理人承擔代簽合同的責任
法律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據此,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之內代簽合同,出了問題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
代理人在取得合同當事人的同意下,代替當事人所簽訂合同是合法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歸屬于被代理人,代簽人不承擔責任。
2、代理人承擔代簽合同的責任
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代簽合同,且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該代簽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簽行為人承擔。
合同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簽人屬于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代簽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合同代簽無效怎么辦?
(一)返還的范圍區分善、惡意原則 占有人善意的,返還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費;非善意(惡意)時,返還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費(只要有使用價值,無論是否使用)無論善、惡意,造成損壞的(正常使用的磨損除外)都應賠償,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占有人承擔。《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這一規定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區分善、惡意原則。不能返還而折價處理的,占有人善意的,返還現實價值與當時價值的低者;非善意(惡意)時返還現實價值與當時價值的高者。因標的物的自身貶值,返還時價值往往大大降低,但房地產、古董等標的物一般會隨時間而增值。因此區分善、惡意的返還差別是很大的。 代簽無效合同怎么辦,這個問題的現有法律規定,有學者對此進行了系統、全面的分析、歸類,但仍存在兩個問題1、沒有考慮對財產使用的補償,特別是“在雙方故意違法的情況下,即使雙方遭受了損失,任何一方也不得請求對方賠償”。曾有當事人向筆者咨詢這樣一個合同他的單位有一輛從部隊企業頂帳來的車輛,地方牌照,部隊產籍,因無法過戶,一直閑置,準備低價轉讓,對方也認可不能過戶的事實。但仍覺得不放心,所以想咨詢一下。筆者告訴他,對方隨時都可以以標的物是禁止流通物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按司法實踐中的一貫做法,因雙方均有過錯,相互抵消,各自返還即可。這時車輛已經大大貶值,無疑我的當事人就吃了大虧。原因在于法律的規定不合理。我告訴當事人不妨將合同改為租售合同,關鍵是規定無論何種原因,合同無法履行時,按出租處理。對方如主張合同無效可能已付的價款都不夠租車費的,也就杜絕了對方的不良企圖。
2、認為“返還義務人取得財產出于善意時,對非因其過錯而滅失的財產可以免責。”。首先就違背了“交付轉移風險”的原則;其次,正如上文所分析的物權行為是獨立的,無因的,不由債權行為承擔,而由履行行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無效而否認占有人在占有期間的所有人的地位(甚至原物權人并不因此而恢復物權),當然更應該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10條
三、合同簽了卻被上當了怎么辦?法律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簽合同發現上當了,說明對方在與你簽訂合同時采取了欺詐或隱瞞事實的行為,導致你在簽訂合同時非基于自身真實意思表示而簽訂。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當事人一方因合同相對方欺詐而訂立的合同,該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此時被欺詐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以欺騙方式簽訂合同的,可能還會涉及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此時就涉及刑事責任,需要公安機關介入。在此提醒大家,簽訂合同特別是涉及重大財產的合同,簽訂前首先要委托專門人員對合同予以審查,在簽訂后發現對方存在欺詐、詐騙行為的,盡早起訴處理,涉及犯罪的,盡早報警處理,以免損失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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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
首先,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違法的。如果現在要補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你最好寫你補簽的時間,而不要寫你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系,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系。1、你的勞動關系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勞動合同(是否補簽都可以,只要有雙方簽字蓋章)、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辭職報告,但這個比較難取得單位領導的簽字,而且領導簽字也比較麻煩,要證明他們的身份就很困難。你所謂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關鍵的證據,這個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2、試用期只能由雙方約定,而不能由一方來說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辦。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由視為沒有試用期。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加班工資你可以主張,但按照法律規定,你要舉出證據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一般來說,值班記錄、考勤記錄、單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證據。除此之外,證人證言也可以,但效力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五、勞動合同簽完了,但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六、獨家代理合同違約有法律依據嗎?
律師解答
簽了獨家合同違約的,違約的一方要支付違約金。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如果既沒有約定違約金,也沒有約定定金的,可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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