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外執行半年期滿后當事人就立即釋放嗎,法律有哪些規定監外執行情況半年期終結后,當事人能否
一、監外執行半年期滿后就立即釋放當事人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監外執行半年期滿后就立即釋放當事人,但是如果當事人在監外執行期間犯了新的罪行,或者違反了監外執行的規定的情況,監外執行的相關原因已經消失的情形,需要按照實際的情形收監。
二、未給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怎么辦,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1、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應當出具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
2、有3種情況可以不予處罰
1、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輕微并經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聽律網網提醒,并不是每種情況都是客觀一致的,一個同類型的答案能夠解決我們遇到的85%法律風險。但真正的解決方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復雜的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律師,獲得針對性解答!
三、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捕的期限的規定是對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應當在審查逮捕部門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后的七日以內,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應當在審查逮捕部門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后的15日以內決定是否逮捕,重大、復雜的案件,不得超過二十日。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