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出去的房子多久能拍賣? 想了解一下對于按揭買房多久能拿到房產證呢
一、法院拍賣出去的房子多久能拍賣?
專業分析1、一般情況下應當以物抵債。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對于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于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十九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十九條
二、房產公司為按揭貸款購房,客戶在銀行承擔了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一般為多久
1、這個借款合同成立,有法律效力;
2、作為擔保人以該借款合同上只有借貸雙方的公章和法人章,并沒有法人簽字,認為該借款合同有重大瑕疵,這個不能作為抗辯理由;
3、該公司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有效,沒有瑕疵;
4、“本保證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仍然有效”,這是違法的,這是無效的。擔保物權依附于主債權債務而存在,沒有主債權債務,就沒有擔保物權。法律如果允許當事人作出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仍有效的約定,那么,即使不存在主債權債務,擔保人也要承擔擔保責任。這不但對擔保人不公平,而且可能導致欺詐和權利的濫用,還可能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三、按揭買房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貸款買房拿產權證的時間和一次性付款拿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法規的第17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等原因使其權屬發生了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
2、房產證應是在買房之后30日內進行辦理,從受理登記申請之日算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的土地范圍內房子權的登記。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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