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一、申請上海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1、在上海合法穩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穩定就業,參加上海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于就業及繳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二、身份證、居住證明、結婚證、出生證明、就業證明、教育證明、家庭住址證明等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辦理上海居住證有哪些條件?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公布)第三條規定,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1有合法穩定就業;2合法穩定住所;3連續就讀。
2、未滿16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筑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引用法規
[1]《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四、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有哪些
(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變其戶籍的形式來本市工作或者投資、創業的境內引進人才,以及引進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二)在本市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從業人員;
(三)投靠具有本市戶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來滬人員,就讀于本市大、中專院校,常住戶口未遷入本市的人員,以及來本市接受非學歷教育等需居住6個月以上的人員。
五、外地人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外地人在上海辦居住證需滿足以下條件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且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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