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判刑有何規定?
一、你好關于偽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要怎么判刑
偽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二、犯了偽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怎么處罰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三、中國對偽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的處罰標準?
1、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這里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具體情況由最高司法機關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司法解釋予以明確。一般而言,情節嚴重應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偽造、變造、轉讓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2、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數量較大的;
3、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經營,嚴重干擾國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詐騙的;
6、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營業,給客戶、經營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3、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的,依 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四、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本條第2款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檔次的刑罰。
2.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五、犯了非法經營可以怎么量刑處罰
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標準是1、犯此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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