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對變造貨幣罪的解釋規定
一、最高檢變造貨幣罪的相關解釋規定都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
二、最高檢變造貨幣犯罪的相關解釋規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
三、最高檢變造貨幣犯罪相關解釋主要規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
四、最高檢變造貨幣罪相關解釋具體是什么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
五、最高檢變造貨幣罪相關解釋規定具體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
六、最高檢變造貨幣罪的相關解釋有什么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
9.
8 法釋[
2000]26號)
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2001.
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173條